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茂名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赵广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广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规经商办企业及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销售、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广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广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赵广辉,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广东化州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10-1982.07,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牧医专业中专学习;
1982.07-1985.10,化州县平定镇政府干部、镇农工商联合公司副经理;
1985.10-1985.12,化州县团委干事;
1985.12-1987.09,化州县团委办公室主任;
1987.09-1989.08,广东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学习;
1989.08-1990.05,共青团化州县委副书记;
1990.05-1992.10,共青团化州县委书记;
1992.10-1993.02,化州县委宣传部部长;
1993.02-1995.05,化州市(县)南盛镇委书记;
1995.05-1995.08,化州市委常委兼化州市南盛镇委书记;
1995.08-1999.07,化州市委常委兼广东鉴江经济开发试验区党委书记(其间:1995.09-1998.07,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9.07-2001.06,茂名市水东经济开发试验区党委副书记;
2001.06-2007.07,茂港区委副书记(其间:2003.09-2005.07,在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2007.12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7.07-2011.08,茂名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2011.08-2011.11,高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1.11-2012.04,高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04-2012.12,高州市委书记,高州市市长;
2012.12-2015.06,高州市委书记,2013.03当选高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06-2015.07,茂名市委常委,高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07-2018.09,茂名市委常委,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党工委书记,2016.04兼任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8.09-,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0.01任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党工委书记。(来源:南粤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