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全国范围开展“断卡”行动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的精神,同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现对电白籍的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发布通告如下:
本通告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是指非法收购、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信用卡)、银行账户(对公账户)、结算卡、第三方支付账户、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或使用本人银行账户、网络支付账户帮助他人转账取款等违法犯罪人员。
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止,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2023年8月15日前拒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提供隐蔽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知悉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的信息依法予以保密,并对检举揭发人的人身安全依法予以保护。凡是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咨询电话:0668-5536110
朱警官:17806689358
附件:电白籍涉嫌电信网络诈骗“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