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4〕3号)、《茂名市教育局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茂教规〔202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茂名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管理工作的意见》(茂招委〔2023〕3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我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中考时间和科目安排
茂名市中考文化科考试时间、考试时长见《关于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教考函〔2024〕3号),录取计分科目等见《关于印发<茂名市教育局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茂教规〔2021〕1号),其他相关考试安排如下。
(一)计入中考总分科目
1.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安排在2024年4-5月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监督。体育与健康考试具体实施办法按《关于印发<2023年茂名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茂教字〔2022〕117号)文件执行。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考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后,上传至“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 (系统地址:http://www.mmjynet.com:9000/zk,下同)。
2.生物学、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2024年5月6-17日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监督,具体实施办法按《关于印发<茂名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组考工作方案>的通知》(茂招办〔2024〕28号)文件执行。
3.英语听说考试安排在2024年5月25-27日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监督,具体实施办法按《关于印发<茂名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组考工作方案>的通知》(茂招办〔2024〕43号)文件执行。
(二)等级性考试科目
1.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为等级性考试科目,其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分数(10分)与笔试分数(90分)相加后作为本学科考试总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
2.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依据,地理、生物学成绩等级均达到B级及其以上且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的成绩等级达到1C、2D级及其以上的考生,可报考茂名市第一中学、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高中部)、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电白区第一中学、信宜中学、广东高州中学、化州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第一批招生学校”);地理、生物学成绩等级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且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成绩等级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的考生,可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3.地理、生物学两科依据考生的原始分成绩,在区、县级市范围内按A、B、C、D、E五个等级进行划分。茂南区行政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含市属初中)统一划分等级,滨海新区、高新区在本区域内划分等级。
4.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成绩,按A(100-86分)、B(85-71分)、C(70-60分)、D(59-10分)、E(9-0分)五个成绩划定等级。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建立和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依据,“第一批招生学校”的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须达到D级及其以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各初中学校评定,将评价结果上传至“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具体办法按《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填报志愿
(一)志愿填报方式。考生登录“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自主填报志愿,填报办法和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二)志愿批次。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共五个批次。提前批录取的学校为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第一批至第三批录取的学校为经批准列入该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第四批录取的学校为中职、技工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公布中考成绩后、第一批次录取前自主招生。
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可设置本区域的招生志愿表,附详细的《填报志愿说明》和《报考指南》供学生参考。
(三)志愿填报要求
1.茂名市户籍考生(含政策性照顾考生)可填报面向考生报名点所属区域招生的学校。
2.凡选择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须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和办学模式,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后方可报读。
3.凡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并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上填报特长生志愿,否则不予录取。
4.报考中职及技工院校应在“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填报志愿,中职及技工院校优先录取已填报志愿的考生。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后,要在家长或监护人的指导下认真核对志愿表,并签名确认,交回报名点(初中学校)存档备查。
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教育局要加强志愿填报指导和检查,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进行。各初中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志愿填报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确保学生自主上网填报志愿;要加强对毕业班班主任、学生和家长的中考招生政策宣传,指导学生合理填报志愿。
四、评卷及成绩查询
2024年中考各学科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评卷工作由茂名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中考成绩由茂名市招生办统一公布。
五、加强组织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茂名市招生办负责在中考管理平台投档,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负责组织招生学校实施录取。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录取名册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规范招生行为。
(二)坚持阳光招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招生学校三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利益相关者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等其他渠道收集学生有关报读意愿以及个人相关信息。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未经录取,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预录通知书,提前收取“预留学位费”;严禁利用社会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凡是没有在茂名市报名并参加中考的,茂名市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录取。各中职、技工学校不得提前招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和市招生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招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属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要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出现违规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取消荣誉称号或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对出现违规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压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年检评分不合格等处罚。对出现违规招生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由茂名市招生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区号0668)茂南(2816977),电白(5120473),信宜(8810649),高州(6663900),化州(7231833),滨海新区(5222820),高新区(3962988),茂名市招生办(2270141),茂名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教育科(2790993),茂名市教育局高等与职业教育科(2270490)。